自从阿米莉亚·萨克斯开始时不时地在莱姆这里过夜,这栋维多利亚风的房子便发生了一些变化。当他在这里独自生活的时候,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后、遇到萨克斯之前,这里还算整洁——整洁程度取决于他有没有开除各任助理和管家——但无论如何,“温馨”是绝对谈不上的。那时他的墙上没有任何私人信息。无论是他在警局就任时的证书、学位、表彰还是奖牌,还是他父母或者亨利伯父一家的照片,全都没有。
萨克斯对此一直颇有微词。“这些都很重要。”她坚持道,“你的过去,你的家人。你这是在清除自己的历史,莱姆。”
他从来没有见过她的公寓。那个地方没有残疾人通道。但他知道她的房间里一定有许多过去的东西。当然,他已经看了很多她的照片,年轻漂亮的阿米莉亚·萨克斯,那时她不怎么爱笑,脸上还有一些雀斑。高中时期的她手里握着机械工程师的工具,大学时的她夹在父母的中间,笑嘻嘻的警察父亲和不苟言笑的母亲。还有作为杂志和广告模特的她,眼神里透着一股别致的冷漠(但莱姆知道,那是对模特仅被当成衣架子的蔑视)。
还有数以百计的其他照片,大多出自她父亲的柯达相机。
萨克斯研究了莱姆光秃秃的墙壁之后,搜刮了房间的各个角落,有些东西甚至连汤姆都没有碰过。比如地下室的盒子,里面装着莱姆的过去。各种东西被遗忘在纸箱里,仿佛永远不会对现任提起的前妻。而现在,这些证书和文凭,还有家人的合影挂满了莱姆家中的墙壁和壁炉。
其中有一张正是他目前在研究的——照片上,莱姆是瘦弱的少年,身上穿着运动服,那是他刚刚参加完田径会时拍的。照片上的他有着张扬的头发,汤姆·克鲁斯般坚挺的鼻子,双手在膝上,微微向前弯曲,似乎刚刚完成了一英里赛跑。莱姆从来就不是一个短跑健将,他更喜欢长跑的优雅和韵律。跑步对于他来说是“一个过程”。有时候,他甚至会在冲过终点线后继续跑下去。
他的家人会在看台上围观。父亲和伯父都住在芝加哥郊区,虽然两家隔了一定距离。林肯的家在西边,地势平坦,当时正在扩建,所以沿路的一部分仍是农田,是轻率的开发商和可怕的龙卷风共同的目标。亨利·莱姆和他的家人对这两者都有一定的免疫力,他们住在埃文斯顿湖畔。
亨利每周有两天会去芝加哥大学讲授高级物理,单程火车要两个小时,穿越大半个城市。他的妻子宝拉任教于西北大学。夫妇两人有三个孩子——罗伯特、玛丽和亚瑟,每个名字都取自著名的科学家。其中科学家奥本海默和居里夫人最为有名。而亚瑟则是来自亚瑟·康普顿——一位在一九四二年负责芝加哥大学著名的冶金实验室的科学家。他的实验室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人工原子核链式反应。
所有的孩子都受到了很好的教育。罗伯特上了西北大学医学系,玛丽上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而亚瑟则是去了麻省理工学院。
罗伯特早年在欧洲发生的一场工业事故中去世,玛丽在中国研究环境问题。至于莱姆的四位长辈,如今只剩下了一位:宝拉伯母住在养老院接受专业护理,她过去六十年的记忆依旧生动、连贯,对当前发生的事情却倍感迷茫,只能记住一些片段。
而现在莱姆无法移开视线,正凝视着自己的照片,回想起田径运动会……在大学课堂上,亨利·莱姆教授会轻轻扬起眉毛以示肯定。但是在田径场上,他总是踮着脚跳起来在看台上为他加油、吹口哨,嘴里喊着林肯的名字,加油,加油,加油,你可以的!鼓励他第一个冲过终点线(而他也的确经常是第一名)。
自从和堂兄见面以后,两个男孩经常聚在一起,想借此弥补彼此缺失的兄弟情。罗伯特和玛丽都比亚瑟大很多,而林肯则是独生子。
所以,林肯和亚瑟成了兄弟。大多数周末和每年夏天哥儿俩都会聚在一起,玩各种男孩子的冒险游戏。他们经常开着亚瑟的车出去,参与的也是典型的青少年娱乐——约女孩子、打球、看电影、吵架、吃汉堡和比萨、偷喝啤酒,谈天说地。
而现在,莱姆坐在自己的新轮椅里,他不知道他和亚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渐行渐远的。
亚瑟,他如亲兄弟的堂兄……
自从他的脊椎像块朽木般被敲裂以后,亚瑟从来没有探访过他。
为什么,亚瑟?告诉我为什么……
门铃声打断了莱姆的回忆。汤姆朝走廊转去,片刻之后,一个身材稍显健壮、穿着燕尾服的秃顶男子大步走进了房间。梅尔·库柏将他细挑鼻梁上厚厚的眼镜向上推了推,朝莱姆点了点头。“下午好。”
“穿得这么正式?”莱姆看了看他的燕尾服。
“跳舞比赛。如果我们入围决赛,我是不会来这里的。”他脱掉外套和领结,卷起衬衫袖子,“来说说看,你这个极为特殊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莱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林肯,很遗憾你堂兄遇到了这样的事。我不记得你提起过他。”
“你对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