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余思雅闷闷地点头:“那你以后也别抽烟了,抽烟对身体不好。”
进门她就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烟味。沈跃虽然吸烟,但非常少,在家那两个月,余思雅一天都很难看到他抽一支,身上也没什么味道,今天应该是被她气到了。
媳妇都哄回来了,沈跃哪还想抽烟啊,很好说话地答应了:“好,听你的,不抽了。”
余思雅把玩着他的手指头说:“其实,我有时候挺羡慕你们男同志抽烟的。”
“哦,为什么?”沈跃觉得新鲜,怎么还有这么个说法。
余思雅撇嘴说:“抽烟好交际啊,现在的干部大部分都要抽烟,找人谈事情的时候,递支烟,借个火,这关系就拉近了。可惜我是个女同志,不好随身揣包烟送人。”
沈跃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角度可真有意思。”
估计谁也没想过这么多,难怪她能将事业做起来,原来没事就琢磨这些,想这么多,她不累吗?
“你笑话我?”余思雅有点不乐意了,她说的是实话好不好,没看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男人凑一块儿抽支烟,就开始称兄道弟了吗?
沈跃揉了揉她的头:“没有,很晚了,睡觉吧,你要不困,咱们做点别的。”
拜托,他年轻气盛,抱着自己媳妇,已经忍得很辛苦了好不好,她还这样拱来拱去,简直是在拱火。
沈跃有点忍不不了,低头抱着余思雅,用力亲了一口。
黑暗中传来余思雅喘气的声音:“别,没套,会怀孕的!”
——
第二天下楼,在食堂碰到郑常胜,他一眼就看出余思雅跟沈跃之间的气氛变了,趁着余思雅拿东西的功夫,他把沈跃拉到一边,贼兮兮地说:“怎么样,我的招数管用吧,你跟弟妹今天亲昵多了。”
这小子眼睛倒是尖,沈跃心情好,推开了他:“我听你鬼扯,别八卦了,把你的自行车借给我用一下。”
“你要出去?”郑常胜好奇地看着他。
沈跃点头:“对,思雅难得来一次,我带她去城里逛逛。”
郑常胜也乐得见他们两口子和好:“是该带弟妹出去转转,你去骑吧,早点去,晚点回来,中午太阳太热了,别晒着弟妹了。”
“还用你说啊。”沈跃觉得郑常胜不去干居委会大爷的工作真是浪费人才了。
余思雅过来就瞧见郑常胜离开的身影,笑道:“说什么呢?”
沈跃接过余思雅手里的包:“让我晚点回来,别晒着你。我的媳妇我不知道啊,要他教!”
余思雅哭笑不得,这些男人看起来顶天立地的,结果一开口就暴露了,未免也太幼稚了。
“走了,一会儿更热了。”余思雅催促沈跃。
夏天天气热,早上七八点的太阳就让人有些受不了,更别提中午了。沈跃赶紧带着余思雅骑车进城。
进城后,将自行车放在认识的人那里,沈跃问余思雅:“去逛百货公司怎么样?”
余思雅也想看看这边的百货公司跟c省有什么不一样,笑道:“好啊。”
两人去了百货公司,进门后,余思雅就有些失望,因为这个地方的百货公司跟省城的没太大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多了一些本地的产品,比如热带的果干、水果罐头之类的。但衣服鞋子等日用品都差不多,只不过厂家换成了本地。
“有没有什么喜欢的?”沈跃问余思雅。
余思雅摇头,水果罐头之类的坐火车带回去太麻烦了,而且她更喜欢吃新鲜水果。不过倒是可以带一点回去给红英他们尝尝。
“这个不急,等走的时候再买一点回去送人吧。”
沈跃点头,没多说,将她带上三楼卖服装的地方:“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这件裙子怎么样?”
沈跃看中的是一条天蓝色的的确良裙子,胸口绣着精致的兰花,看起来雅致漂亮,也很符合余思雅的气质。
余思雅一看也有些喜欢,可惜不能试,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见她没反对,沈跃掏钱对售货员说:“就拿这件吧。”
又问余思雅:“看看还有喜欢的吗?”
余思雅哭笑不得:“你们兄弟怎么都喜欢给人买裙子,够了,我已经有很多衣服了,而且我工作的时候也不适合穿裙子,买回去放着也是浪费。”
她年纪本来就比较小,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打扮得比较老成,很少穿裙子。毕竟第一印象也很重要,她脸已经够嫩了,要是打扮得再能一点,很容易被人看轻,不利于开展工作。
沈跃不在意:“那件白色的怎么样?你回去穿给我看,在这里,你不是余厂长,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怎么漂亮怎么穿,让他们看看我媳妇儿多漂亮。”
“瞎说什么呢,你要买白色的,那买一件小号的吧,给红英捎回去,她喜欢白色。”余思雅白了他一眼,这人越来越不着调了,什么都敢说。
买完衣服,沈跃又拉着余思雅去照相,还振振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