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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辣妈当家 第77节(1 / 2)

意外之财

乡下村子聚族而居,院子都敞开着,邮递员叮铃铃过来,谁家都没有秘密。

林苏叶突然收到一大笔汇款的消息,见风就长,半天功夫就能传遍全村,给村里人羡慕坏了。

大家都知道薛明翊按月往家汇钱,但是以前一个月100出头,这次突然汇过来400,还不包括工资在里面。

这是发大财啊!

400呀,给乡下能盖三间宽敞的大砖瓦房了呀。

林苏叶也有点懵,这是林婉晴欠的那360块钱?

林婉晴果然没撒谎,一回部队就还钱,这人挺要脸面的。

她还有点不好意思呢,寻思自己那天是不是演得太厉害。

不管林婉晴因为什么这么快还钱,林苏叶觉得此人挺要脸的,自己小本本没记错,要划重点。

她顾不得吃午饭拿了小本本在炕上一通写,总结经验,和人吵架就要趁火打劫(乘胜追击),不但能逼着林婉晴还钱,还从薛明翊那里抠到四十块。

他这四十块不知道哪里来的,如果是借的,那她得跟他讲不能借人家钱,借了也赶紧还。

如果是他攒的私房,那就得继续要!

写完她把本本放进木匣子里,下地吃饭。

大军小岭吃完饭急着去学校午睡,小姑则在家里休息,两点再去上工。

薛老婆子正洗涮呢,她看林苏叶吃完饭在那里换衣服和鞋子,还跑去洗脸梳头,忍不住道:“这大晌天的要睡午觉,你打扮起来干嘛。”

林苏叶:“我要去县里。”

薛老婆子:“县里,这就去取钱?”

这就急着去买手表?男人刚汇钱来,就张扬地买手表?也太能显摆了吧?看村里那些碎嘴子不嘀咕她的。

家里有挂钟,你也不上班,要啥手表啊。

她肚子里一顿腹诽,并不说出来,毕竟这钱是儿子寄回来明确说给媳妇儿买手表的,她不当家自然不管。

林苏叶:“对呀,取了钱直接存上,可不能放家里,万一我们不在家有人来偷呢?”

薛老婆子得意道:“那你放心吧,满公社也没人敢来咱家偷东西,除非他活腻歪。”

不说她二儿子是团长,就她闺女明春,谁敢得罪?

让她抓到那可不是打一顿的问题,可能是断腿断胳膊的事儿。

林苏叶:“我得存个死期。万一你娘家、妯娌、儿子什么的又来借钱呢?咱家里不放钱,他们就借不走。”

她当家,谁借都不好使,谁也甭想可着她一家薅秃子。

薛老婆子:“……”不挤兑我你就奔不了月是吧!!!

林苏叶要坐客车,她比不了薛明翊,不能一直抱着背着女儿,所以让莎莎在家和奶奶玩儿。

莎莎很乖巧听话,主动把薛老婆子的识字本拿过来放在饭桌上,又把自己画画的本子拿过来继续画歪瓜爸爸。

嘴里还嘟囔着“请请、烦烦、谢谢”之类的话。

林苏叶又把林婉晴那块表用一个巴掌大的布片系起来,免得把表壳子磨了,装进挎包里,背上挎包和水壶就出发。

她先拿着汇款单去邮局取钱,顺便就把手表给林婉晴寄回去。

人家林婉晴说还钱就还钱,自己也得给人家把表好好寄回去。

邮局看她寄手表,特意拿报纸给她包几层防震,再仔细把单据地址等写好。

因为是给林婉晴寄,林苏叶不肯自己写字,让工作人员帮她写。

再三确认手表会安全抵达,林苏叶就把底单放在挎包里,里面还有取出来的400块钱,她用手摁着,警觉地瞅瞅周围,生怕有小偷或者混混抢。

别看现在是75年,城里街上混子并不少,有一些不能继续读书又不想下乡吃苦的青年就在城里游荡。他们年轻气盛,没有工作,还要穿衣吃饭就得想招儿,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大因素。

乡下人进城买东西,时常发生被偷被抢的事儿,事后报公安也没用,人家早跑没影儿了。

林苏叶之前就听村里人说过,所以每次进城她都小心翼翼,如果有钱那是绝对会贴身藏的,就怕弄丢一分。

毕竟钱不是自己赚的,得格外珍惜。

她用手摁着挎包,站在邮局门口往外瞅瞅,发现道路两旁真的站了几个游手好闲的青年。

他们穿着靛蓝色的褂子和藏青色的裤子,天热就都挽起来,一个胳膊和腿上还有吓人的疤。

她刚探出去一只右脚,就感觉有人盯着她猛瞅。

林苏叶立刻警惕起来!

他们不会是想抢她的钱吧?

她第一次拿这么多钱,自己心里紧张,怕人家抢,有人看她就觉得人家盯上她的钱。可其实几个青年瞅着她长得漂亮,从来没见过这么水灵漂亮的人,想搭讪调戏一下,万一能勾搭上呢。

林苏叶果断退回邮局,自己带着这么大一笔钱,万一让人家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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