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满眼的红与黑,康斯妮觉得自己被点燃了对鲜血的疯狂渴望。那满城腐烂腥臭的味道此刻都让她感觉那么香甜。
这是被初拥转变的低级血仆血奴才会拥有的感受,一种永无止境的饥渴。无法抑制的饥不择食。
如果不加控制,这些血仆血奴会咬死任何他们能捕捉到的活物并吸干献血。哪怕是战场上烂在地里几周的腐尸都要扑上去大快朵颐一翻。而那些猎物崩坏和杂乱的基因,会复仇般地随着积累破坏血仆的身体和精神,让他们变异,变得丑陋,虚弱,又疯狂。
血族的力量是由血脉决定的,任何吸食都会不可避免食物的血脉混杂进自己的体内,进而发生微不可查的变异。对于它们而言,人类的基因是最稳定的。所以真正的血族只会吸食人类。
而血族中的贵族更是挑挑拣拣,很多贵族战士只选择强壮的男人作为食物,认为这会增强他们的实力;而一些年长的上位者,则会用儿童的鲜血保证自己的皮肤如婴儿般光洁。
虽然效果微乎其微,但是千百年累积下来就会是一种相当明显的差距。而康斯妮贵为公主,原本是只吸食美女的。
此刻,她却不受控制地被点燃了低等血仆身上才会存在的疯狂食欲。她想要冲进城去,吸干街道上的每一具饿殍,水沟中的每一挺浮尸。不止是想要,而是无比渴望!
被自己异常的疯狂所震惊,康斯妮忽又找回一瞬清醒。
是那诡异的琴声迷惑了自己,还是这陌生的世界有什么蹊跷?自己刚才在做什么来着?不行,得去那座城里弄明白!对,去城里,那里一定有自己异常的答案……还会有更多的鲜血!对,更多的鲜血!
带着一串墨色的残影,康斯妮冲下了山丘。以她的速度,跑到城门只需要不过四五分钟。但她却在半途停下,因为她见到了一个十分怪异的场景。
一只土拨鼠……嗯,真正的土拨鼠,只比她膝盖高一点的小家伙,正在麦田里拔着麦子。边拔,还边唱着歌:
“饥荒啊,饥荒啊,这月不拔完麦芒,下月杂草怎会长……”
“你是谁?你在干什么?”若不是听到这东西在唱歌,哪怕受到不明影响满脑袋都是疯狂想法的康斯妮也不会对一只土拨鼠讲话。
“如你所见,老爷,”土拨鼠没有停下手头的活计,乐呵呵地回答:“我是一位农夫,这是我的土地。我们的城市正在闹饥荒,猪国王命令每个农夫都必须上交一百斤杂草以应急,让市民们勉强糊口充饥。
然而我这块破田,总有麦子止不住地长出来。如果不每天来除一除麦子,下个月的杂草肯定长不齐规定的份量。我会变成一只和其它鼠不一样的土拨鼠,每个人都会想要吃掉我的。”
康斯妮挠了挠头,血脉中饥渴的冲动让她根本没法好好思考,只想扑上去吸干这头土拨鼠。用最后一丝理智压抑住疯狂,康斯妮还是问道:
“那你为什么不用山坡上的杂草去交差?你看,我过来的地方,漫山遍野都是杂草吧?”
“嗯……”土拨鼠陷入了许久的沉思,最后答道:“这恐怕不合逻辑。你看,如果我把时间花在去山上采集杂草上,谁来拔除我田地里的麦子呢?”
归根结底,你只是就想拔麦子对么……
“那你为什么不干脆逃走,或者干掉那个缺心眼的国王?”康斯妮感觉自己的逻辑仿佛被土拨鼠吃了,有些抓狂。
土拨鼠又是一阵沉思,之后答道:“你说得不错哎。我田里长着麦子,这东西在城里现在可卖得天价。如果我准备干掉猪国王,就不再给它上交充饥用的杂草。这样我的田里就会长满麦子。
这片田地是一个正五边形,边长一点三公里。我将它的中心连接五个端点,就可以形成五个等边三角形。
每个三角形的高是根号下13的平方减去132的平方,也就是11169公里。所以面积是13乘以11169除以2也就是0726平方公里,再乘以5得到田地总面积363平方公里。
不拔出杂草的话一亩地产麦子545斤,所以我的田地363平方公里等于5445亩,一共可以产麦2967525斤。按现在城里的市价,可以武装139625个雇佣兵。
猪国王的军队与雇佣兵战力相当,但是他只有575个士兵。
这样算起来的话……果然还是不行。”
“为什么?”康斯妮有点抓狂,她一点也不想吐槽这东西作为一只土拨鼠怎么种得过来五千多亩地。话说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种田这件事好有前途啊……
“因为如果我去招募军队,就没时间拔除我地里的麦子啦!”
“那我想吃了你行不行?”
“嗯……”土拨鼠又撇着嘴算计起来:“如果你能处理我田里的麦子……”
康斯妮却没有给它说完这句话的机会。异类的鲜血进入体内,让她变得更加享受而不是排斥疯狂。
当土拨鼠血液中的基因被康斯妮吸收同化,诱发变异,天知道这诡异的玩意儿会